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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生态环境部联合发布典型案例 强化执法司法协同 以最严法治保护长江生态环境

  2026-05-21

5月20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与生态环境部联合在四川宜宾召开检察机关服务保障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研讨会。会上,最高检、生态环境部联合发布检察监督与生态环境执法协同服务保障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典型案例,集中展现检察机关与生态环境部门强化协同配合,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的重要讲话精神,依法履职尽责,以法治力量服务保障长江经济带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实践成效。

本次发布的典型案例包括四川省宜宾市检察院督促整治污水处理设施不规范运行问题行政公益诉讼案等11件,其中刑事案件3件、公益诉讼案件8件。检察机关持续加强与公安机关、生态环境部门等的协作配合,深化落实线索移送、办案协作、专业支持、信息共享等机制,以协同履职提升保护效能,以从严追责彰显法治力度。

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具有整体性、系统性,必须统筹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协同治理。检察机关依托一体化办案机制,督促推动流域协同、部门联动,着力破解“九龙治水”难题。如湖南检察机关针对猛洞河源头跨行政区划流域治理难题,由湖南省检察院指定具有跨行政区划管辖职能的怀化铁路运输检察院办理,龙山县、桑植县检察院协同履职,督促推进矿涌水处理站建设运行、污泥规范转运、河道清理疏浚,并带动解决废渣堆存、河道侵占、源头区域路基塌陷、古树名木保护不到位等多类公益损害问题。

案例突出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针对生态环境受损情形,检察机关依法督促责任主体落实修复责任、承担赔偿义务,推动污染物清理处置、受损生态修复和长效管护落实到位。同时,坚持源头治理延伸,促进污染防治、生态保护和绿色低碳发展协同推进。如上海市检察院第二分院针对长江口滩涂湿地破坏问题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推动拆除硬质围堤,并探索以认购碳汇方式替代履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贵州省瓮安县检察院针对磷石膏违规堆存、综合利用不足问题,督促清运4.8万吨磷石膏,推动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项目建设,助力磷化工产业绿色转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