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对法律规定由省人民检察院办理的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电信网络诈骗等部分网络犯罪案件,职务侵占、挪用资金、挪用特定款物等部分涉非公经济犯罪案件的审查逮捕、起诉、出庭支持公诉、抗诉,办理相关刑事申诉案件;开展上述案件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与知识产权保护、服务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经济犯罪有关的16个专项监督活动等工作。指导全省检察机关开展相关工作。

主任:张茂林
副主任:王晓蓉
副主任:王晓丹
副主任:陈泽勇
检察官:魏新文、李洪梅、刘娅、沈洪启、孙咪咪、李程、樊稀鹏、聂晶、张奇圣、王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