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促进“两化”互动发展,是省委、省政府着眼四川全局和长远发展的战略部署,与国家批准的《成渝经济区区域规划》的主要任务高度吻合,是全省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快发展、建设西部经济发展高地的重要任务。为更好地适应新形势和新任务的要求,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更加积极主动地为四川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加快成渝经济区、天府新区建设服务,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深化思想认识,增强服务“两化”互动发展的责任感
1、牢固树立为“两化”互动发展服务的意识。工业化城镇化是人类社会走向现代化的必然进程,推进“两化”互动发展是四川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现实要求。当前,四川正处于工业化城镇化“双加速”的重要时期,但“两化”水平总体上滞后于全国水平,全省加快建设西部经济发展高地,必须抢抓新一轮西部大开发、成渝经济区、天府新区建设、国内外产业向西部大规模转移等重大机遇,努力保持“两化”快速推进的势头,重塑“四川经济版图”,不断巩固和扩大四川在西部的优势地位,进而实现由西部经济大省向全国经济强省的跨越。全省检察机关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快“两化”互动发展的重大意义,更加自觉地把检察工作放在全省发展大局中去谋划和推进,更加自觉、主动地担负起服务“两化”互动发展的重大责任。
2、牢牢把握为“两化”互动发展服务的工作要求。全省检察机关和全体检察干警要认真学习贯彻全省推进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工作会议、全省贯彻实施《成渝经济区区域规划》暨规划建设天府新区工作动员大会精神,全面把握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两化”互动发展及成渝经济区建设的总体思路和重大部署,紧紧围绕科学发展这个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条主线,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坚持把立足检察职能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作为服务“两化”互动发展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坚持把加强和改进执法办案作为服务发展、推进“两化”的基本途径,坚持执法办案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把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促进发展贯穿执法办案工作的始终。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和群众观,坚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理念,充分运用好打击、预防、监督、保护、教育等职能作用,主动为“两化”互动发展提供法律服务,在创造良好发展软环境、实现优质服务效果上见成效,为四川加快建设西部经济发展高地、开创四川现代化建设新局面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二、立足检察职能,找准服务“两化”互动发展的重点
3、围绕产业集群发展和承接产业转移开展服务。集中度大、关联性强、集约化水平高的产业集群发展是四川新型工业化建设的重要依托,要牢牢抓住成渝经济区建设、国内外产业转移的重大机遇,以服务实施“7+3”产业发展规划、打造“一枢纽、三中心、四基地”和天府新区、产业园区、城市新区建设,推动“两化”互动发展为着力点,加强对企业投资的司法保护,依法平等保护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本地企业和外来投资企业的合法权益,服务不同所有制经济、不同投资主体共同发展。积极参与产业园区、企业周边环境的综合治理,依法严厉打击损害企业商业信誉、产品声誉,破坏产业转移和园区建设,绑架、伤害、勒索企业投资者、经营管理者等妨碍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的刑事犯罪。依法监督纠正司法机关利用刑事手段违法插手经济纠纷、违法查封扣押冻结企业财产的行为,严肃查办产业集聚区建设中发生的索贿受贿、侵权渎职等职务犯罪,依法妥善处理在推进新型工业化中发生的合同纠纷、股权纠纷、公司清算、企业破产等关系经济运行秩序和企业生存发展的案件,依法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努力改善投资环境。
4、围绕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开展服务。加快交通、能源、水利、生态、城镇等基础设施支撑体系建设,对于培育发展竞争优势、提升产业承载能力、提高居民生活质量具有重要意义。要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集中力量抓重大产业项目、龙头企业和重要产品的部署,严肃查办基础设施建设中国家工作人员利用项目审批权、资金划拨管理权等吃拿卡要、索贿受贿,贪污、挪用专项建设资金的犯罪。要深化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围绕高铁、机场、港口、电网、石油天然气管线、农田水利、退耕还林、城区改造等西部综合交通枢纽建设、重点工程项目建设,严肃查办发生在土地审批、规划调整、环境影响评价、项目实施、工程质量、资金使用、政府采购中的谋取私利、索贿受贿、失职渎职的案件。依法查办招投标代理机构等中介组织的行贿、介绍贿赂等案件,从严惩处重特大安全事故背后的腐败犯罪问题。要继续抓好预防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全省重大项目预防跟踪服务工作,深入研究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和潜在廉政风险,提出预防建议,堵塞管理漏洞,推动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管理制度机制创新,完善行贿档案查询、预防咨询等服务措施,提升预防工作实效。
5、围绕强化“两化”要素保障开展服务。强化与“两化”互动发展相关民商事案件的审判监督,妥善处理各类投融资纠纷申诉案件,鼓励和引导资本向高端产业转移,依法支持合法的新型融资方式,推动解决高科技成长型中小企业融资难题;妥善处理分配纠纷申诉案件,鼓励和支持股权激励、薪酬激励、项目激励、成果激励等有利于自主创新的收入分配激励模式;妥善处理存借款纠纷、金融票据纠纷、保险纠纷、证券纠纷、股权投资交易纠纷等金融纠纷申诉案件,保障和服务西部金融中心的发展;妥善处理物流、信息、研发、工业设计、创业投资、人才交流、资产评估、会计审计、商标专利、技术交易等服务业纠纷申诉案件,支持和保障新兴产业组织、中介组织健康发展,积极参与对产业发展环境的保护。
6、围绕节能减排和生态环境保护开展服务。资源环境约束加剧,传统粗放发展方式难以为继,且四川地处长江上游肩负重要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必须走绿色低碳的工业化路子。在推进“两化”互动发展过程中,要围绕建设长江上游生态屏障,以加强生态保护、促进绿色经济为着力点,严格执行环境资源保护法律法规,依法打击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以及破坏生物资源、破坏性采矿等严重破坏生态、浪费资源的犯罪行为,严肃查办危害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特别是生态修复工程、防灾减灾体系建设背后的职务犯罪,依法保障和促进新能源、新材料等循环经济和节能环保产业的发展。维护生态环境权益,积极采取检察建议、纠正违法等方式,强化对政府资源环境管理失职渎职行为的法律监督,建立完善对环境污染事件督促、支持民事起诉制度,积极探索实践环境保护公益诉讼制度。
7、围绕自主创新和知识产权保护开展服务。自主创新是实现科学发展、持续发展、跨越发展的必然要求,当今时代迅猛发展的科学技术使四川工业实现创新驱动、跨越赶超成为可能。要以建设科技创新产业化基地,加快推进自主创新、加强企业技术改造、大力发展新兴产业为着力点,深化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重点加强对全国全省驰名商标、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及现代服务业商标权的保护,促进自主品牌的形成和品牌经济的发展;加大对高新技术产业关键核心技术自主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维护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依法加强对新闻出版、文化娱乐、计算机软件、信息网络、高新技术和农业等领域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和植物新品种权的保护,切实维护科技创新企业的合法权益;立足检察职能,妥善处理反垄断和不正当竞争案件,制止科技开发和技术转让中的垄断行为,防止滥用知识产权限制创新,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民行检察相衔接机制,建立健全联席会议、移送、备案、介入指导等工作制度,促进行政执法机关严格执法、依法管理;建立健全知识产权刑事司法保护工作机制,创新完善专业检控组办案机制,不断提高办理知识产权犯罪案件的专业化水平。
8、围绕新型城镇化和城乡统筹发展开展服务。坚持以产兴城、以城带乡、产城融合、城乡一体,加快构建起与现代产业发展相匹配、科学合理的现代城镇体系,是破解城乡二元经济结构、推进“两化”互动和“三化”联动发展的必由之路。城乡统筹发展的示范区,是国家对成渝经济区的重要发展定位之一。要围绕形成成渝经济区“双核五带”的总体布局,以促进发展格局互融、基础设施互享、公共服务互惠、经济发展互补为着力点,依法严厉打击危害新型城镇化进程中的暴力犯罪和侵财犯罪,严肃查办和积极预防城镇化建设中引发的侵吞、挪用土地征收补偿金、房屋拆迁补偿金等职务犯罪,促进政府土地管理、建设和规划等部门严格依法行政,规范和维护土地征收和房屋拆迁秩序。要重视对失地农民和被拆迁人合法权益的保护,依法妥善办理新型城镇化建设中引发的土地征收、房屋拆迁等民事行政申诉案件。认真落实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机制,建立健全检调对接机制,加强释法说理工作,深入开展涉检信访排查工作,切实将化解矛盾贯穿于执法办案始终。要推进建立和规范派驻乡镇(街道)检察室工作,积极参与城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参与重点人群的帮教、稳控、犯罪预防工作,加强法律宣传和法律服务工作。
9、围绕建立匹配“两化”的社会管理体系开展服务。企业入园、农民工进城、非城市居民落户是“两化”互动的关键问题。要着眼推动建立与“两化”互动相匹配的社会管理体系,立足检察职能促进社会管理创新。要把加强和改进执法办案作为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推动社会管理法治化进程的基本途径,同时,要结合办案及时发现、认真研究“两化”互动发展、成渝经济区建设过程中经济发展、户籍管理、就业促进、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社区建设和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隐患和问题,主动向党委政府提出预防犯罪、化解矛盾、防范和化解经济运行风险的对策建议。要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积极参与构建多层次、全方位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落实好检察环节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要积极开展预防宣传和警示教育,特别是围绕省委、省政府关于“两化”的重大决策部署,积极推进侦防一体化工作机制建设,深入推进预防职务犯罪工作。
10、围绕保障“两化”进程中的民生诉求开展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让群众充分受益、及时受益,是四川加快“两化”互动发展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要突出打击“两化”互动发展中严重侵害群众利益、影响公众安全感的刑事犯罪。要突出查办社会保障、劳动就业、医疗卫生、食品药品、征地拆迁、城市更新、企业转型、保障房建设以及房地产等重点领域的职务犯罪案件,严厉打击社会保障领域中侵吞、骗取、挪用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城镇职工和居民养老保险、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专项资金的犯罪,促进解决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难点热点问题。要认真学习贯彻《刑法修正案(八)》的规定,依法打击强迫劳动罪、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等新型犯罪活动。要依法强化对涉及拖欠工资、劳动争议、保险纠纷、医疗保障、补贴救助等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依法处理劳动保障、工伤认定、社会保险等劳动行政申诉案件,积极引导企业切实承担社会责任,引导劳动者树立诚信工作、共同发展的理念。支持和监督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支持有诉权但确有困难的群众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切实维护民生民利。
三、改进执法方式,增强服务“两化”互动发展的实效性
11、正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要慎重对待加快推进“两化”互动发展过程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坚持罪刑法定、疑罪从无原则,严格区分把握罪与非罪的政策界限。在查办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时,注意正确区分改革探索中的工作失误与渎职犯罪、经济活动中的不正之风与违法犯罪、执行和利用国家政策谋发展中出现偏差与钻改革空子实施犯罪的界限;在处理涉企案件时,正确区分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合法收入与贪污受贿、私分、侵占、挪用等犯罪所得、资金合理流动与徇私舞弊造成国有资产流失、企业不规范融资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市场主体不规范出资与虚假出资虚报注册资本等罪与非罪的界限,严格区分直接责任与间接责任、领导责任与具体实施人员和监管人员的责任,依法准确认定犯罪。对在“两化”互动发展中出现的创新举措和创新人员,与国家法规政策有一定冲突的,要认真研究、准确定性、慎重处理,依法保护改革者创新者的积极性,为“两化”互动发展,尤其是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创新营造包容的发展环境。
12、注意改进办案方式方法。坚持理性、平和、规范、文明执法,正确处理打击犯罪与保护企业发展的关系。查办案件不得随意查封、冻结、扣押企业账目、银行帐户,不得随意报道有损于重要企业形象和声誉的案件;必须采取有关侦查措施的,要尽量减少负面影响,做到快侦快结;对大中型企业主要负责人采取强制措施时,应及时与案发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或投资主体沟通;对关键岗位、有特殊贡献和特殊专长的人员采取强制措施时,要听取单位和上级部门意见;对涉及国计民生的重大建设项目,立案和采取强制措施时,要报告党委,依法妥善处理;对受到不实举报、诬告陷害的,要配合有关部门认真查处,消除影响。在办理“涉企”经济纠纷和劳资纠纷的申诉案件中,积极推行民事申诉和解机制,化解双方当事人的矛盾冲突,弥合双方当事人的合作基础,实现当事人的共赢发展。
13、积极探索检察职能向企业延伸工作机制。全省检察机关要定期深入辖区重点企业、园区管委会、民营科技实业家协会等政府、民间组织进行调查研究,了解政府职能部门、驻区企业对检察机关的服务需求。要加强与企业的沟通联系,探索设立驻园区检察联络点,以开辟“绿色通道”的形式,认真听取和受理企业经营者、管理者的意见建议和举报投诉,对于企业经营管理过程中遇到的法律政策风险及时提供预警服务。结合办案,进一步发挥检察建议作用,督促有关部门和企业及时采取有效整改措施,消除隐患、堵塞漏洞,提升管理水平。
14、加强为“两化”互动发展服务的组织领导。全省检察机关要把服务我省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加快成渝经济区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提供司法保障的思路措施,解决工作中的突出问题,推动各项工作有效落实。要紧紧依靠党委的领导和人大的监督,主动加强与其他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切实解决困难和问题,努力形成工作合力,推进“两化”互动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明确服务经济发展大局、体现检察工作规律、更加富于创造性的检察工作发展思路,下大力气抓好队伍专业化和纪律作风建设,着力解决好服务“两化”互动发展的能力建设问题。要加强综合协调和分类指导,认真总结和推广各地的典型经验和成功范例,积极宣传服务“两化”互动发展的做法和成效,强化信息报送工作,加强工作机制创新,不断推动服务工作深入、健康、均衡发展,切实提高全省检察机关服务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和成渝经济区建设的整体水平。